香辛料是指一類具有芳香和辛香等典型風味的天然植物性制品,或從植物(花、葉、莖、根、果實或全草等)中提取的某些香精油。鹵菜香辛料應用五大注意,去腥增香不能濫用!
1、不能濫用。
要根據原料特點,使用的目的,選用適當的香辛料,以獲得最佳效果。
如,要脫臭、矯味,則必須使用大蒜、蔥類、肉桂、小茴香、胡椒、生姜等,其中大蒜和蔥類并用的效果最好,而且應以蔥味略蓋過蒜味為佳。
注意:大蒜香味獨特,應根據消費者的習慣,確定是否添加及添加量。
2、不能過量。
如肉豆蔻、甘草,使用量過大會產生澀味和苦味;月桂葉、肉桂等多了會產生苦味;丁香過多會產生刺激味,抑制其它香辛料的香味;百里香、月桂葉、紫蘇葉、蒔蘿籽使用過量會產生藥味等等;
3、區別風味。
設計復合香辛料時,應仔細區分每種香辛料的風味,如辣味的香辛料有姜、蒜、辣椒、胡椒、芥子、辣根、花椒等,每一種都有不同的風味,干辣、青辣、沖辣、酸辣、麻辣、蒜辣,差距很大。
運用最常見的蔥姜蒜,加上辣椒、花椒、胡椒,不同比例,不同產地,不同的人能做出無數種味道。
就算一味辣椒,不同的品種,辣度、風味都不同:
成都朝天椒屬于高辣度,味香濃,籽醇香,愛吃辣的客人喜歡,外地客人就接受不了;
益都紅椒屬低辣度的,香濃,色澤好,大部分人都能接受,嗜辣者會感到不滿足;
雞澤羊角椒是中辣度的,肉厚、油多、籽香;
二荊條辣椒,口味香,不干辣;
云南小米椒,色紅亮澤,辣度高;
湖南紅尖椒,肉薄,椒香味濃,辣味足;
美人椒,有辣香,還有清香。
4、同類互換。
香辛料只要成分相類似,使用時可以互相調換。
如要增香時,可選用大茴香、肉桂、小豆蔻、丁香、芫荽、蒔蘿、小茴香、肉豆蔻、芹菜、紫蘇葉、羅勒、芥子等。其中大茴香與小茴香,豆蔻與肉桂等同類香辛料,功能相近,可以相互替代;但是有些香辛料特性鮮明,就不能用其它品種調換,如紫蘇葉、麝香草、芥子、芹菜等。
5、搭配使用。
根據香辛料不同的賦香作用和功能,可配制組合各種香辛調味料。
兩種以上香辛料混合使用,可以起到較好的協同作用,產生較理想、更柔和的綜合效果。
有的香辛料以味道為主,有的香、味兼具,有的以香味為主,通常將這三類香辛料按6:3:1的比例混合使用,以對菜品起到助香、助色、助味的作用。
味是香氣發揮作用的基礎,香氣是風味的增效劑和顯效劑。
有香氣無味感是空洞,有味感而少香氣是淺薄;香與味要協調一致,不過分突出某一種味。有些香辛料混合使用時,會抵消各自的香氣,起不到增香提味的效果。如紫蘇葉更多地表現為消殺作用,因此在與其它香辛料混用時要特別注意。
要注意香料與原料之間的協調,不要對菜品風味產生不利影響。
加工牛、羊、狗肉時,要使用去腥除膻的香辛料,如紫蘇葉、麝香草、草果、多香果、胡椒、丁香等;
加工雞肉時,要使用具有脫臭、脫異味效果的香辛料,如月桂、肉豆蔻、胡椒、芥末等;
加工魚肉時,要選用對魚腥味有抑制效果的香辛料,如蔥姜、月桂、香菜、丁香、洋蘇葉、肉豆蔻、多香果、百里香等;
加工豆制品,要選用可以祛除豆腥味的香辛料,月桂、芫菜、丁香、豆蔻等;
蔬菜香氣較淡,使用香辛料要慎重,以適量芳香性香辛料為宜。
綜合歸納:
用前考慮原料的不同情況和使用要求:脫臭、增香、增進食欲。注意香辛料對被調味料原料氣味的遮蔽效果。考慮香辛料在加熱過程中香味物質的揮發性損失,盡量使用耐熱性強的香辛料。
掌握香辛料添加量對食品質量的影響。香辛料中的香辛油,多屬于低沸點的揮發性物質,高溫下易揮發散失,使香味下降,避免串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