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商販被判3年罰68萬!只因在鹵菜中加了這2樣東西!諸如醬鴨、鴨頭、臘肉等鹵制熟食、臘制品,在添加山梨酸、亞硝酸鹽等防腐劑之后不僅能夠延長食品的貨架期,而且還能讓這類腌制肉類,看上去色澤鮮艷、肉質鮮嫩,口感更佳。舌尖上鹵味一個專業鹵味創業培訓平臺。想要開店商業配方,可以添加舌尖鹵味師傅微信:lucai808 咨詢。
不過像這兩種添加劑,一旦在食物中超量使用,攝入人體后將成為致癌物;不僅可能影響人體的骨骼生長、腎臟、肝臟,嚴重的還會引發呼吸衰竭令人中毒身亡
判決
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對“萬承鑫酒店特色菜商行”負責人萬某武,以及食品加工作坊負責人胡某作出一審判決,他們均因為違反食品安全標準,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構成犯罪,被法院一審判處實刑并處罰金。
無證小作坊炮制鹵味熟食
2012年12月9日,南昌人萬某武以40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在墩子塘菜場成立了“東湖區萬承鑫酒店特色菜商行”,專門從事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的批發、零售業務;
2015年12月21日,萬某武又注資5萬元人民幣,在青云譜區井岡山大道肉聯廠肉食品市場內成立了“南昌市青云譜區萬承鑫酒店特色原料商行”,同樣進行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的批發、零售。
實際上,這兩家所謂的南昌“特色菜”商行所對外零售、批發的鴨舌、臘肉、鴨掌(半成品)、無骨鴨掌(半成品)、鴨舌、禮正醬鴨、鴨頭、鴨掌等8個品種,都是從位于青山湖區羅家鎮胡坊村五組234號的加工小作坊炮制的。
這家專門向萬某武的兩家特色菜商行供應鹵制熟食品的小作坊,既無衛生許可證,也沒有生產經營許可證。
也就是說,從這家無證小作坊流出的醬鴨、鴨頭、鴨舌、鴨掌等鹵味在進入萬某武經營的特色菜商行后,不僅可能從墩子塘菜場、肉聯廠食品市場通過批發、零售的方式進入南昌人餐桌,而且還可能去往各地餐飲餐館、食堂。
添加劑“山梨酸”最大超標24倍
2018年5月10日,公安機關對萬某武名下兩家特色菜商行及胡某的加工小作坊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查獲了大量尚未銷售的鹵味熟食成品、半成品,其價值約為人民幣75072.5元。公安機關當即封存,并送往相關機構檢測。
經南昌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測,抽樣的鴨舌、臘肉、鴨掌(半成品)、無骨鴨掌(腌制)半成品、鴨舌、禮正醬鴨、鴨頭、鴨掌等8個品種中添加劑“山梨酸”含量分別為0.766g/kg、1.91g/kg、0.678g/kg、1.12g/kg、1.16g/kg、0.993g/kg、1.29g/kg、0.520g/kg,均嚴重超出“≤0.075g/kg”的國家標準;其中,臘肉中“山梨酸”超出國家標準的24倍;鴨頭中“山梨酸”超標16.2倍。即便是被驗出“山梨酸”含量相對較少的鴨掌,也是超標5.93倍。
此外,南昌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測結果顯示,送檢鴨舌、鴨掌(半成品)、鴨舌、禮正醬鴨、鴨頭等5個品種的食品中“亞硝酸鹽”殘留量分別為140mg/kg、130mg/kg、94mg/kg、160mg/kg、300mg/kg,均嚴重超出“≤30mg/kg”的國家標準;特別是鴨頭中的“亞硝酸鹽”含量竟然超出國家標準的9倍之多,醬鴨中“亞硝酸鹽”含量也是國家標準的4.33倍。
商行老板因非法炮制鹵制熟食
獲刑三年
法院一審認為,萬某武、胡某在食品加工、銷售過程中,違反食品安全標準,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其中萬某武生產、銷售金額為人民幣337527.1元,胡某生產、銷售金額為人民幣187938.1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萬某武系主犯,胡某為從犯。
據此,2018年12月8日,青山湖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萬某武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八萬元;胡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八萬元。